|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4188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4-5-21 | 有效期至: | 2029-5-20 |
| 农药名称: | 莎稗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绿叶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质量浓度438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40-50毫升/亩 | 药土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莎稗磷 | anilofos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41884 | ||||||||
| 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绿叶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莎稗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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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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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莎稗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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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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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水稻移栽缓苗后药土撒施1次。2.药剂主要通过植物的幼芽和地中茎吸收,抑制细胞分裂与伸长。3.对正萌发的杂草效果最好,对2.5叶期前杂草有效。4.用于插秧水稻田,防除稗草(包括稻稗)、千金子、异型莎草、水莎草、牛毛草、扁秆藨草、酸模叶蓼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莎草。5.每季最多施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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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移栽水稻田杂草苗前和苗后早期施用的选择性除草剂。药剂主要通过植物的幼芽和地中茎吸收,抑制细胞分裂与伸长。对正萌发的杂草效果最好,对2.5叶期前杂草有效。用于插秧水稻田,防除稗草(包括稻稗)、千金子、异型莎草、水莎草、牛毛草、扁秆藨草、酸模叶蓼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莎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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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中等毒性,其废弃物和污染物应作集中焚烧处理,避免其污染地表水、沟渠和鱼塘等水源。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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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眼睛接触: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吸入: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误服: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根据农药毒性、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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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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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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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438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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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4-05-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