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4187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4-5-21 | 有效期至: | 2029-5-20 |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合肥合农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质量浓度229克/升。精草铵膦铵盐21.9%。251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00-1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草铵膦 | glufosinate-p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41876 | ||||||||
| 登记证持有人: 合肥合农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精草铵膦铵盐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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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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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草铵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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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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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推荐兑水量40—50公斤/亩,以推荐剂量兑水均匀茎叶喷雾施药1次,确保杂草喷湿喷透。若杂草草龄较大或杂草密度较大时应增加用药量。2.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3.施药过程中若遇大风、大雨、积水等影响喷雾效果的情形应停止施药,并防止雾滴飘移到其他地块,以免药害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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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非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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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在农技人员指导下,根据杂草发生基数、叶龄及种类、施药时天气条件、药械种类等因素在推荐剂量范围内科学合理的调整用药剂量、用水量。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及其附近水体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5.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未尽使用情形,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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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遗漏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眼睛溅入: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吸入: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误服: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根据农药毒性、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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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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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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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229克/升。精草铵膦铵盐21.9%。251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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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4-05-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