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20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0-22 | 有效期至: | 2028-10-21 |
| 农药名称: | 阿维·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梨树 | 梨木虱 | 5000-80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5%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2065 | ||||||||
|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吡虫啉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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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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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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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5%
吡虫啉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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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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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在梨树梨木虱1-3龄若虫发生期,用本品稀释5000-8000倍液,兑足量水均匀喷雾,重点喷施枝条、芽旁、虫瘤等缝隙处,喷雾至枝梢似要滴水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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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阿维菌素和吡虫啉复配而成,结合了两者的优势,具有触杀、胃毒、内吸等多重功效。药剂能够被作物吸收,进入植物组织,害虫接触或吸食后,有效成分可以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活性,同时通过刺激虫体释放γ-氨基丁酸毒素,从而阻断神经信号的正常传导,使害虫出现麻痹,发生惊阙,最后死亡。本品在推荐范围内使用对作物安全,能够防治梨木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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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梨树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3、本品对鱼、虾、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时避免对水源、鱼塘的影响,施药后禁止在河塘等水源及鱼塘中清洗药械。4、本品对蜜蜂、天敌、鸟类有毒,开花植物花期、蜜源期及天敌放飞区、养蜂区、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蚕对本品敏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6、该产品对眼睛有腐蚀性,使用时严格按照《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好安全防护,严禁吸烟、进食,施药完毕及时清洗手、脸及其它裸露部位。7、与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交替使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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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急救措施:皮肤沾染,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眼睛溅药,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必要时送医院治疗。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误服中毒,立即引吐并携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可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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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密封保存在阴凉干燥处,严防日晒雨淋,本品易燃,注意防火,远离火源及热源。2、贮运过程中,不可与食物、种子、饲料、饮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放。3、贮存时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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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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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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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10-2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