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211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0-24 | 有效期至: | 2028-10-23 |
| 农药名称: | 吡嘧·二氯喹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吉翔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2022年04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天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30-40克/亩 | 药土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嘧磺隆 | pyrazosulfuron-ethyl | 3% |
| 二氯喹啉酸 | quinclorac | 47%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2110 | ||||||||
| 登记证持有人: 黑龙江吉翔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嘧·二氯喹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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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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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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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嘧磺隆3%
二氯喹啉酸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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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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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作物:移栽水稻;防治对象:一年生杂草;制剂用药量:30-40克/亩;使用方法:药土法。 水稻移栽后5-7天,每亩拌细潮土25公斤进行撒施。施药时田间保留浅水层3-5cm,并保持5-7天,以后恢复正常田间管理。建议南京用较低限的量,北方用较高限的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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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脲类农药与喹啉羧酸类农药的混剂,是一种水稻田除草剂。该品杀草谱广、药效稳定、安全性高,可有效防治水稻移栽田的稗草、水莎草、水芹等一年生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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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每个生长周期最多用药1次。 2、二氯喹啉酸对胡萝卜、芹菜、香菜等伞型花科作物相当敏感,吡嘧磺隆对阔叶作物也较敏感,施药时注意避开。 3、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施药结束后,要立即用清水清洗并换衣。 4、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本品对鱼有毒,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远离本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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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表现: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 中毒急救:1、目前没有特效解毒剂,如果口服中毒,应立即催吐洗胃,并及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2、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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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防高温、雨淋、洒漏。贮存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 2、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存或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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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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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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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10-2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