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307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3-10-27 | 有效期至: | 2028-10-26 |
| 农药名称: | 甲维·联苯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赛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1.8% | ||
| 备注: | 联苯菊酯100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20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辣椒 | 蓟马 | 5-1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联苯菊酯 | bifenthrin | 10% |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1.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3070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赛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维·联苯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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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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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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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联苯菊酯10%
甲氨基阿维菌素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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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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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辣椒蓟马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亩兑水40—50公斤均匀喷雾,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5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降雨,请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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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无内吸性能,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起作用。联苯菊酯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二者复配,用于防治辣椒蓟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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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产品标签,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推荐的剂量和方法施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施用应注意安全防护,施用时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使用中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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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用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若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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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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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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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联苯菊酯质量浓度100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20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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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3-10-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