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57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5-18 | 有效期至: | 2029-5-17 |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7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烟嘧磺隆 | nicosulfuron | 4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5756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烟嘧磺隆 | ||||||||
| 剂型: 可分散油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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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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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烟嘧磺隆4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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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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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玉米3-5叶期,兑水20-30公斤/亩均匀喷雾。 2、作物对象玉米为马齿型和硬质玉米品种。甜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玉米田、糯玉米、自交系玉米田及玉米2叶期前或10叶期后,不宜使用。 不同玉米品种的耐药性有差异,初次使用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3、使用前,先将药液摇匀,配成母液,充分搅拌,按推荐剂量稀释后使 用。为避免药害产生,不要重复施药。 4、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多雨,玉米生长弱小时,适当降低用 药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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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磺酰脲类玉米田专用除草剂,苗后茎叶喷雾处理能有效防除玉 米田中的大多数一年生杂草,如:稗草、狗尾草(谷莠子)、马唐、牛筋草、马齿苋、苋菜、苍耳、蓼等。试验剂量下对玉米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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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 不要和有机磷类农药混用或在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使用有机磷类农药,以免发生药害。 3. 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 4. 如在上茬作物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氯嘧磺隆等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品。 5. 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施药6小时后降雨不影响效果。 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 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9.请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使用。 10.施用过本品的田块,10个月内不能种植十字花科作物。 11.间套或混种有其他作物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 12.严禁用弥雾机或低容量喷雾,施药应选择早上或傍晚进行,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勿超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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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要注意防护。若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 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触皮肤,用清水和肥皂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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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 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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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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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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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5-1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