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215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0-29 | 有效期至: | 2028-10-28 |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飞虱 | 12-2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蚜酮 | pymetrozine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215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蚜酮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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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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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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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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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在水稻飞虱发生期均可施药,在飞虱低龄盛期施药最佳。 2.使用时要注意喷雾均匀周到,尤其对目标害虫的危害部位。 3.预计大风或一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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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机理为:害虫接触药剂即产生口针阻塞效应,停止取食,丧失对植物的危害能力,并最终饥饿致死,而且此过程不可逆转。本品可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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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有毒,勿将药液溅到眼内、皮肤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 吸入。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 2.喷洒完毕,喷雾器械应彻底清洗干净。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本品对蜜蜂、家蚕、天敌、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注意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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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立即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干净。误服则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无特殊解毒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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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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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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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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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10-2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