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412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5-7 | 有效期至: | 2029-5-6 |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恶苗病 | 4000-8000倍 | 浸种 |
| 香蕉 | 炭疽病 | 1200—1800倍液 | 浸果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咪鲜胺 | prochloraz | 45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4125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咪鲜胺 | ||||||||||||
| 剂型: 水乳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450克/升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香蕉采后防腐保鲜处理:常温药液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蕉果八成熟处理效果更佳。 2.防腐保鲜处理应将当天采收的果实,当天用药处理完毕。 3.本品在香蕉上距上市的时间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
||||||||||||
|
产品性能:
咪鲜胺属于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引起作用,对于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多种作物病害有特效。 |
||||||||||||
|
注意事项:
1. 本品吞噬和吸入均有毒,可经皮肤渗入。使用本品时,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及眼罩等防护用品,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裸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 对天敌具有风险,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及其废液污染水源地。禁止将废弃药液倾倒于水产养殖区。 3. 废弃物选择安全地方处理,不可用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 5. 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本品对眼睛有较强刺激性,使用时注意防护避免眼睛接触。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淋雨;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4-05-0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