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438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7 | 有效期至: | 2029-5-1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4389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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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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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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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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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低龄幼虫期或卵孵化高峰期使用本品效果最好。最迟也应该在三龄期以前使用本品,施药时按要求兑足水量,细雾均匀喷洒到植株叶片上,保持田间水层3~4厘米3~5天。 2.提倡早上10点前或下午4点后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7-10天使用一次,可持续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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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广谱、中等毒性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还有微弱的熏蒸作用。主要用于水稻稻纵卷叶螟的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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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鱼、虾、蜜蜂、家蚕有毒,使用时不要污染鱼塘、河流、蜂场、桑园。 4.本品对烟草敏感,避免飘移到该作物上。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鱼塘等水域。 7.避免在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为减缓虫害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农药轮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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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腹痛、烦躁不安、抽 搐、呼吸困难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者立即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送医院对症治疗,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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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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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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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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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