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162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12 | 有效期至: | 2028-11-11 |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农大海特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5% | ||
| 备注: |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中迅农科股份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20-26.7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环唑 | tricyclazole | 7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1623 | ||||||||
| 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农大海特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三环唑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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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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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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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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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叶瘟初期时使用,兑水喷雾施药一次。 2. 防治穗瘟时,始穗瘟期(抽穗5%)兑水喷雾一次,若病情严重10-14天再施药一次。 3.安全间隔期:21天。最多施用次数: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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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针对稻瘟病发病机理生产的水稻稻瘟病防治剂。可预防和治疗稻瘟病。是一种内吸杀菌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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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因温度、湿度及稻瘟病发生轻重不同,应当在当地农技人员的指导下,适当调整使用量和使用时间。 2. 注意不要使本品喷洒在蔬菜和果树上。 3. 施药时必须戴防护口罩和手套、防护服等,用药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并要漱口。 4. 对家蚕有一定毒性,不要污染蚕室。本品对鱼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勿使药剂污染池塘等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可马上排入池塘等水源。 5. 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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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发生中毒者,应移至新鲜空气。 如发生误食或经口摄如中毒者应催吐。无特殊解毒药,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不慎溅入眼睛或沾附皮肤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并送医院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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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远离儿童,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其他农药同贮同运。 储存在通风、干燥、阴冷的暗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运输时要严防日晒雨淋、破损、泄漏,禁止一切火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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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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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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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1-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