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231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1-13 | 有效期至: | 2028-11-12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威力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花生 | 蛴螬 | 1000-1600克/亩 | 撒施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2316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威力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颗粒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15%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花生播种前用适量本品拌细土撒施。 2.本品对瓜类、莴苣庙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污染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田间用药是请避免药剂颗粒接触作物叶片,以防产生药害。 4.大风天或降雨天,请勿施药。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安全使用标准:每季作物使用本品1次,花生成熟期收获为安全。 |
||||||||
|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通过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本品与土壤有机质吸附能力较强,能形成毒土层,在土壤中持效期较长,能够较好地防治花生地下害虫。独特的熏蒸作用可以趋避蛴螬成虫产卵。 |
||||||||
|
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风镜、口罩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3、使用过的空袋,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土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 4、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对清洗后的残液要采用安全的方法妥善处置。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贮存于安全的地方。5、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6、本品推荐用量下对作物安全,但对烟草敏感,应慎用。7、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 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有头痛、头晕、呕吐等典型的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中毒者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口服中毒者可用清水、肥皂液或小苏打(2%)反复洗胃。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 核准日期: 2013-11-1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