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165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14 | 有效期至: | 2028-11-13 |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东泰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氰戊菊酯 | fenvalerate | 10% |
| 辛硫磷 | phoxim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165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东泰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氰戊·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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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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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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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10%
辛硫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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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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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于棉花棉铃虫发生初期开始用药。 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4.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时间间隔为2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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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氰戊菊酯和辛硫磷混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不具有内吸性。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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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压烂后土埋。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禁止在茶叶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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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应防止胃洗出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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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处。 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远离火源,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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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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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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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1-1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