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4162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4-4-28 | 有效期至: | 2029-4-27 |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乙羧氟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泽丰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 备注: | 质量浓度156克/升(乙羧氟草醚31克/升,精草铵膦125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3.1%,137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20-16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羧氟草醚 | fluoroglycofen-ethyl | 3% |
| 精草铵膦 | glufosinate-p | 12%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4162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泽丰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精草铵·乙羧氟 | ||||||||
| 剂型: 微乳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羧氟草醚3%
精草铵膦12%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均匀茎叶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量40—50公斤,使用时应注意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防止喷雾飘移对周边作物造成药害。4.每季最多使用1次。 |
||||||||
|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触杀型非选择性茎叶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
|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施药量、施药次数及施药间隔进行施药,或在专业植保人员的指导下施药,不能随意增加施药量、施药次数或缩短施药间隔。2.施药后4小时内遇大雨,对药效有影响,应选择晴天施药,施药后3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误食: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根据农药毒性、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吸入: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眼睛溅入: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皮肤沾附: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对症治疗。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质量浓度156克/升(乙羧氟草醚31克/升,精草铵膦125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3.1%,137克/升。 |
||||||||
| 核准日期: 2024-04-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