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168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17 | 有效期至: | 2028-11-16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33%。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267-5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168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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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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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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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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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若草密度稀、幼嫩时,药液用量可少些,对于密度大而老的草及一些耐药性的杂草,可适当增加药液量或适当提高药液浓度,秋季施用时可适当提高药液浓度,每年可使用2-3次。 2.草甘膦对作物的绿色部分会产生药害,喷雾时切勿将药液喷到作物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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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通过茎叶吸收传导到全株各部,用于防除柑橘园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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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的间隔天数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 2、本品为低毒类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粉及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 3、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 4、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药害。 5、杂草发生较重时,可适当加大剂量。 6、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 7、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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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送医院对症施治,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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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密封保存,严防冷冻;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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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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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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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1-1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