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170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17 | 有效期至: | 2028-11-16 |
| 农药名称: | 杀虫双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母液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道麦安邦(江苏)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杀虫双 | bisultap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170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道麦安邦(江苏)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杀虫双 | ||||
| 剂型: 母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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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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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虫双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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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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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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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沙蚕毒素类杀虫剂。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兼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一种神经毒剂,昆虫接触和取食药剂后表现出迟钝、行动缓慢、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停止发育、虫体软化、瘫痪、直至死亡。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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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家蚕高毒,禁止污染桑叶和蚕宝。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 2.避免在阳光下及刮风、下雨天操作。 3.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防毒面具,穿干净防护服,不饮食、不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4.工作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 5.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用具,切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避免污染水源。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如遇泄漏,应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用沙土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8.本品对家畜有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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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 多汗、瞳孔缩小等,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药液误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请医生诊治。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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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库房中。运输时严防曝晒和雨淋,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离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其它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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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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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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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1-17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