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174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18 | 有效期至: | 2028-11-17 |
| 农药名称: | 硫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黄瓜 | 白粉病 | 155.6-233.3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硫磺 | sulfur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1741 | ||||||||
|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硫磺 | ||||||||
| 剂型: 悬浮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硫磺45%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在田间白粉病发病初期开始用药,一般7天左右用药一次,连续使用3次。 |
||||||||
|
产品性能:
1.本品颗粒细微、粘着性好、悬浮率高,使用推荐用量具有较好的杀菌功效。 2.有效成分粒子与助剂及辅载剂联合形成胶粘状、稳定态的悬浮剂,利于在植物体表形成均匀展着膜,周密保护作物免受病原菌侵染。 |
||||||||
|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为7天。 2.施药时,应避免与药液直接接触;应穿保护服、戴口罩、风镜和胶皮手套等,以防中毒;施药后应洗澡,更换及清洗工作服;空容器应土埋或烧毁,切勿再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用,不宜与硫酸铜等金属盐药剂混用,可与其它杀菌剂交替使用。 4.本品久贮后上层稍有分层现象,使用前必须充分摇匀。 5.对硫敏感作物如桃、李、梅、柰等作物在萌芽期后慎用或禁用。 6.用过后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粘膜刺激性较强,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触性皮炎。 急救治疗:1.若溅入眼睛请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2.皮肤沾染农药后,请用肥皂水或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等,就医。3.若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4.如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误食者立即催吐(清醒时)、洗胃、导泻;忌油类食物,禁酒。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运时严防日晒雨淋,存放于阴凉、干燥、避光处,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08-11-1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