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183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8-28 | 有效期至: | 2025-8-28 |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农信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2022年01月27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安格诺农化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纹枯病 | 9-12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苯醚甲环唑 | difenoconazole | 25% |
| 丙环唑 | propiconazol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183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农信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苯甲·丙环唑 | ||||||||
| 剂型: 水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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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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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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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25%
丙环唑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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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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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进行施药,不要迟于抽穗期,注意喷雾均匀,视病情发展情况,每隔7-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2、大风和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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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两种杀菌剂混配而成,兼有保护与治疗作用,内吸性强,持效期长,具有良好的传导性能,可迅速阻止病害的再次侵染和扩展,渗透力及附着力强,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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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得饮食、饮水、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澡,并更换衣服。 3、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4、本品对蜜蜂低毒,但具有中等风险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本品高浓度时对瓜类较敏感,施药时应注意避免药液漂移到此类作物上。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药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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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速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诊治,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胃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6、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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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存放在一起或运输。 2、本品应贮藏在常温、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火、防雨淋。 3、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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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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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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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8-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