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234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1-20 | 有效期至: | 2028-11-19 |
| 农药名称: | 甲维·氟啶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8-12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啶脲 | chlorfluazuron | 14% |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1%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2348 | ||||||||
|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维·氟啶脲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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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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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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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脲14%
甲氨基阿维菌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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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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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适宜施药时期为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发生期,采用喷雾法,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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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甲氨基阿维菌素和氟啶脲混配而成的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的杀虫剂。通过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同时还抑制几丁质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脱皮,使卵的孵化、幼虫脱皮以及蛹发育畸形,成虫羽化受阻。本品对鳞翅目害虫小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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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 本品在甘蓝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7 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4. 本品对鸟类为高毒;对家蚕、大型溞类为剧毒;对赤眼蜂为极高风险性。禁止在鱼塘、河流、桑园、蚕室、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等场所及其周围使用。以免对水生生物、桑蚕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吸烟、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6. 用过的容器及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 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9. 本品对甲壳类水生生物毒性高,使用时注意保护水源,避免水体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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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轻度中毒症状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乏力,严重者可导致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加快,血压下降,呼吸抑制等。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立即携带标签将患者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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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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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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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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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11-2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