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4112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4-27 | 有效期至: | 2029-4-26 |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贵州贵大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纹枯病 | 20-25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苯醚甲环唑 | difenoconazole | 15% |
| 丙环唑 | propiconazol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41124 | ||||||||
| 登记证持有人: 贵州贵大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苯甲·丙环唑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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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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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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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5%
丙环唑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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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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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使用,以确保防效; 2.本品喷洒时,水量要足,喷雾要匀,保证药液充分分布在整个田块; 3.间隔10天左右施药一次,连续使用两次能较好控制病害发生和流行,纹枯病重发年份或田块,应适当增加用药次数及用药量; 4.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5.使用本品应间隔30天后收获,每季最多使用3次。为延缓抗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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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广谱杀菌剂,可防治真菌性病害,被植株吸收后可很快地在植株体内传导,两者复配具有增效作用和较好的速效性和持效期。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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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农药规程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配施药时应戴防渗手套、面罩、穿长袖衣、长裤和胶靴,不得吸烟、饮水或进食,工作完毕用肥皂水洗手和身体裸露部位。 2.本品对鱼、水生生物有毒,不得污染各类水域,不可将药剂、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不能在水产养殖区或养鱼的水稻田中施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本品对蜂、蚕、赤眼蜂有毒,严禁在开花作物花期、蚕室、桑园、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施用。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或随意丢弃。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放于饮食容器,避免误食。 4.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不能久存。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6.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本品。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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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速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送医就诊;误 服,用活性炭洗胃,并立即携标签送医就诊。无专业解毒剂。洗胃时防止胃溶液进入呼吸道。注意:昏迷的人切勿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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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贮藏湿度避免低于-10℃或高于40℃。加锁保存,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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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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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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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4-04-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