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411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4-27 | 有效期至: | 2029-4-26 |
| 农药名称: | 虱螨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虱螨脲 | lufenuron | 9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41119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虱螨脲 | ||||
| 剂型: 原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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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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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虱螨脲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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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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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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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虱螨脲主要通过对几丁质生物合成的抑制,阻止昆虫表皮的形成而起到杀虫作用,对害虫兼具胃毒和触杀作用。在防治对有机磷或菊酯类农药已产生抗性的幼虫有较好防效,持效期较长。具有较好的杀卵作用。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捕食螨、七星瓢虫等害虫天敌相对安全。对人畜毒性相对较低。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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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空气中形成的粉尘具有易燃性,因此,应避免本品形成粉尘。生产操作时应注意防火。 2.接触药剂时应穿防护服、戴面罩、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装卸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装卸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 3.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4.发生火灾时使用喷水,抗醇泡沫,干化学品或者二氧化碳做为灭火剂。本品燃烧后形成浓密的黑烟对人有害,因此,在救火时应穿戴全套防护服和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田。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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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误入眼要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 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呼吸停止,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3.若误服,请勿引吐。立即就医。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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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保持容器密封。 2.远离热源和火源,加锁贮存,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 3.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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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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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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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4-04-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