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24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1-20 | 有效期至: | 2028-11-19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弘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6% | ||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2022年01月08日,登记证持有人变更,原持有人为江苏省常熟市农药厂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30-2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46%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241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弘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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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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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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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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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杂草转入旺盛生长期时使用。 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时防止药液漂移到邻近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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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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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稀释时不能使用过硬水或污水,必须用清水配药,现配现用。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雾点要均匀分布于杂草叶面,不能泼浇。 2.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3.本品不能用铁器存放,不能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 4.使用过的喷雾器要反复清洗,以免喷桶内残留药液对其他作物产生药害。 5.施药后3天内禁止割草、放牧和翻耕。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症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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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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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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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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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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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11-2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