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536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7 | 有效期至: | 2029-4-26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汤普乐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济南天雨百禾植物营养技术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50-60克/亩 | 药土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9%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3%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536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汤普乐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苄·乙 | ||||||||
| 剂型: 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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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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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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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9%
苄嘧磺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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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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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移栽后5-7天,每亩拌湿细土10-15公斤,稻叶无露水时, 均匀撒施于田面,用药前田水保持3-4厘米深水层,药后保水5-7天后转正常管理。 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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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脲类农药与酰胺类农药的混剂,具有内吸传导作用,用药后可被杂草的根直接吸收,使杂草停止生长,逐渐枯萎死亡。能够防除稗草、鸭舌草、陌上菜、节节菜、异型莎草、眼子菜、牛毛草等多种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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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水稻大田(30天以上秧龄)移栽田使用。不能用于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病弱苗田、漏水田等。 2. 严禁用喷雾法施药,不可擅自增加亩用药量。 3. 本品不宜与其他农药混合使用。 4.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可将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防止污染水源。也不可将废水及施药的稻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以免造成药害。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抽烟、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 用完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应妥善选择荒地深埋。 7.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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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及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 不慎接触皮肤,应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肥皂清洗干净;如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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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易燃易爆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摔防压,装卸时轻拿轻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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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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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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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4-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