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53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7 | 有效期至: | 2029-4-26 |
| 农药名称: | 吡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0-20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嘧磺隆 | pyrazosulfuron-ethyl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535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嘧磺隆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嘧磺隆1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最佳施药时期为移栽后5-7天喷施。 2、移栽田施药应保水5-7天以上,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药雾和田中排水对周围阔叶作物有伤害作用,应予注意。 3、每公顷10%吡嘧磺隆超过400克容易产生药害,造成蹲苗。 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
|
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苗后除草剂,药剂抑制氨基酸的生物合成,而阻止细胞分裂,从而使植株停止生长。适用于移栽稻田防除鸭舌草、节节菜、陌上草、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等一年生杂草。 |
||||||||
|
注意事项:
1、该药对水稻较安全,但不同品种的水稻对吡嘧磺隆的耐药性有较大差异,早稻品种安全性好,晚稻品种相对敏感。 2、施药时要佩戴口罩、手套、筒靴等相应的防护措施;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清冼裸露部位,并及时更换衣服。 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 4、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可排入水生蔬菜田。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
|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如误入眼睛中,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及时进行催吐,严重者带标签速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种子、化肥、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装卸时要轻拿轻放,运输时不泄露、倾倒,专用车辆运输。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09-04-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