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530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7 | 有效期至: | 2029-4-26 |
| 农药名称: | 灭草松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部韩农(黑龙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韩农(黑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部分莎草科杂草 | 165-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灭草松 | bentazone | 48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5301 | ||||||||||||
| 登记证持有人: 东部韩农(黑龙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灭草松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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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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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草松48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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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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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大豆田:防除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在杂草1-3叶期使用效果最佳,每公顷兑水200-600升。 2.水稻移载田:施药前应将水位降低,使杂草充分裸露,请在杂草2-4叶期使用,施药后1-2天,再将水位恢复正常。 3.气温高时,速度较快;气温低时,杂草的枯萎速度较缓慢。 4.施药后8小时内降雨可能影响药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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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1.本产品为苗后茎叶处理剂。有效成分主要通过杂草绿色部分吸收,喷药时必须均匀喷雾,使杂草茎叶均匀受药。 2.本品可有效防治大豆田中的苍耳、鸭跖草、苘麻、荠菜、曼陀罗、野西瓜苗、龙葵、野芝麻、繁缕、牛膝菊(在第三叶期或以前)、宾洲蓼、马齿苋、芸苔、野芥等一年生阔叶杂草;可有效防治水稻田中的鸭舌草、节节菜、异型莎草、扁秆藨草、日本藨草、日照飘拂草、碎米莎草等一年生阔叶和莎草科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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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产品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2. 本产品不可与展着剂混用。 3. 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4. 剩余药剂和清洗药具所产生的废水切不可倾入湖泊河川及其他水源,应妥善处理,以免引起污染。 5. 孕妇、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 6. 应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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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 2. 若本产品溅皮肤上,应以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不慎吸入,应移至空气新鲜处,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催吐,并送医诊治,进行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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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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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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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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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4-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