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194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24 | 有效期至: | 2028-11-23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质量浓度35克/升。草甘膦异丙胺盐41%、480克/升。 2023年6月21日,变更原剂型水剂。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183-366克/亩 | 杂草茎叶喷雾 |
| 非耕地 | 杂草 | 183-366克/亩 | 杂草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1948 | ||||||||||||
| 登记证持有人: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注意防止药雾飘移到非目标植物上造成药害。2.施药后4小时内遇中雨或大雨可能会降低药效。 |
||||||||||||
|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非选择性苗后除草剂。通过植物叶片和非木质化的茎杆吸收、传导到植物全株各部位,对多年生宿根性杂草,以及各种一年生和越年生的禾本科、 莎草科和阔叶杂草等,都有优良的防除效果。 |
||||||||||||
|
注意事项:
1.本品容易与钙、镁、铝等离子络合失去活性,兑制药液时应使用清洁的较水,兑入泥水或脏水时会降低药效。2.施药后5天内请勿制草、放牧和翻地等。3.本品对铁、铝等金属容器有轻微腐蚀性。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4.使用本品后的残液和洗涤喷雾器的水。不能倒入池塘或河流。5.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适当的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6.避免污染水塘等水体,不要在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如需业务和技术上的支持,请即与本公司联系。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动物实验表明可能造成轻度眼刺激和/或角膜损伤。2.眼睛溅入:清水彻底清洗15-20 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冲洗5分钟后摘掉再冲洗数分钟。若症状持续,则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3.误食:请勿自行引吐。如神志清醒,可饮用少量清水。如大量误食,则请携此标签将病人就医,由医生决定具体医疗措施。切忌给神志不清的人喂食任何东西。4.皮肤沾附:除去被溅及衣物,并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5.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停止呼吸,叫救护车,实施个人保护措施后进行人工呼吸。如呼吸困难,由专业人员给予吸氧处理。6.给医护人员的提示:确保得到足够的空气和氧气。无特殊解毒药,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质量浓度35克/升。草甘膦异丙胺盐41%、480克/升。 |
||||||||||||
| 核准日期: 2008-11-24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