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4101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4-21 | 有效期至: | 2029-4-20 |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2-2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蚜酮 | pymetrozine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41013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蚜酮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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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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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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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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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适宜施药时期: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按推荐剂量,一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2.本品使用二次稀释法,现配现用,喷雾时要均匀周到。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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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机理是刺吸式口器害虫接触药剂后产生不可逆的口针阻塞效应,害虫停止取食,丧失对植物的危害能力,最终饥饿致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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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使用时应接受当地相关技术部门的指导。2.配药及施药时,穿长袖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防护面罩、帽子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3.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饮食。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施药后12小时内,请勿进入施药区域。4.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切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5.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6.使用过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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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有刺激性。一旦发生中毒,请及时就医,对症治疗。中毒急救: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送医就诊。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轻柔地冲洗至少15分钟。携带标签,及时送医诊治。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并及时送医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昏迷患者,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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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2.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等混合储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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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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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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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4-04-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