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504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1 | 有效期至: | 2029-4-20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农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瘿蚊 | 250-300毫升/亩 | 毒土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70-9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504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农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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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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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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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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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应避免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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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毒死蜱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较长,对地下害虫有很好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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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周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滩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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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3.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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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至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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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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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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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4-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