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50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1 | 有效期至: | 2029-4-20 |
| 农药名称: | 丁硫克百威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蚜虫 | 20-3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丁硫克百威 | carbosulfan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503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丁硫克百威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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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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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硫克百威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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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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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花蚜虫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4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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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具有内吸、触杀及胃毒作用,持效期长,可用于防治棉花上的害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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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2、本品对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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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 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切勿催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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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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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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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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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4-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