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497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1 | 有效期至: | 2029-4-20 |
| 农药名称: | 倍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兴农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豆 | 食心虫 | 120-16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倍硫磷 | fenthion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4971 | ||||||||
| 登记证持有人: 兴农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倍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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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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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倍硫磷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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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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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大豆食心虫处于卵孵化高峰期后3-5天施药。 2.本剂对十字花科素蔬菜的幼苗、梨树、高粱、啤酒花易引起药害,使用中防止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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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是有机磷神经毒剂,主要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对作物有一定渗透作用,但无内吸传导作用。残效期较长。在植物体内氧化成亚砜和砜,均有较高的杀虫活性。可防治大豆食心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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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安全间隔期:45天,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 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要尽量减少用药次数和用药量。 3. 施用时应注意穿戴防护衣物,且勿吸烟及饮食;施用后及时清洗外露的皮肤、用过的器具和污染的衣物。 4. 本剂对蜜蜂毒性大,作物开花期间不宜使用;对鱼、天敌有毒,应注意防护,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防止污染水源。 5. 建议轮换使用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 6. 若有任何疑问可与本公司各地直营店、经销商联系,或咨询当地植保技术部门。 7.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 8. 使用后容器需集中深埋处理,或交由专门收集处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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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神经恍惚。 2. 如有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上,应立即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若误服中毒,不能催吐。如在喷雾中有不适或中毒者,应立即离开现场,及时送医院同时勿使病人散热,将病人放在温暖的环境中。 3. [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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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且儿童不易接触之处,并加锁。 2.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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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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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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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4-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