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03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2-5 | 有效期至: | 2030-2-4 |
| 农药名称: | 稻瘟酰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京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52.15-7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稻瘟酰胺 | fenoxanil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031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稻瘟酰胺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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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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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稻瘟酰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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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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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在水稻孕穗期到抽穗期,稻瘟病发生初期进行均匀喷雾,使用1-3次。大风天或下雨天前后,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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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1.本品对水稻稻瘟病有防治效果。 2.本品内吸性较好,茎叶处理,持效期较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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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注意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交替使用以缓解抗 性的产生,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2.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残液不能倒入水体,稻田养鱼区不得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 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身体暴露部位。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5.避免热源、明火或火花。避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 6.包装如有渗漏,用吸收材料或土吸收。 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8.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9.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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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施药时注意劳动保护,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若不慎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带标签请医生诊治。由于该药剂有迟缓发作发作的可能性,因而必须对误服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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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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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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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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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2-0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