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486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13 | 有效期至: | 2029-4-12 |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
| 备注: | 2022年06月30日,变更原持有人广西植保农药厂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氰戊菊酯 | fenvalerate | 4% |
| 辛硫磷 | phoxim | 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4861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氰戊·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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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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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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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4%
辛硫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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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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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高梁、黄瓜、菜豆等作物对辛硫磷敏感,注意避免飘移产生药害。 3、本品在光照下易分解,药液应随配随用,适宜施药时间为傍晚前后。 4、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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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低毒拟除虫菊酯和有机磷药的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的菜青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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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2、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 不饮食、不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 3、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 4、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5、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6、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甘蓝、萝卜为7天,小油菜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 7、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8、怀孕和哺乳期妇女不能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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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 误服及时携标签送医院。[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 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5]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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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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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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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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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4-1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