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236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 | 有效期至: | 2028-11-30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2369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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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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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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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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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产品安全间隔期1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施药时最好田间灌水3-5厘米浅水层,让其自然落干后进行常规田间管理。 3、喷施本剂后,田间应设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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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持效期较长,对水稻二化螟、稻飞虱防治效果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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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本品对鱼有毒,勿使药剂污染池塘等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2. 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瓜类(特别是在保护地内)、莴苣苗期、烟草敏感。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发展。 5.使用本品要遵循农药安全使用规则,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胶靴等。 6.用过的器具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禁止本品使用于蔬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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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呕吐,呼吸困难等。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2、误服:请携带本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并用阿托品解毒。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的发生。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4、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的送医院治疗。 5、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打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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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4、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治包装损坏。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雨天不宜运输,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注意防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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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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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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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0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