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239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 | 有效期至: | 2028-11-30 |
| 农药名称: | 阿维·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北农天风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6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1% |
| 辛硫磷 | phoxim | 9.9%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239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北农天风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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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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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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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1%
辛硫磷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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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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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应在开花前害虫初发期施药,喷雾时注意周到均匀。 2.黄瓜、菜豆、高粱等作物对本制剂敏感,施药时应防止飘移到此类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 3.喷药应选择傍晚进行。 4.本品见光易分解,宜早晚施药。 5.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甘蓝7天,萝卜7天,小油菜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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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制剂结合了阿维菌素和有机磷两种药剂的特点。具有杀虫较快,击倒力较强,持效期较长的优点,同时对抗性害虫有较好效果,即使是对其他杀虫剂已产生抗性的蔬菜小菜蛾仍有较强的杀死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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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阿维菌素混配制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3.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4.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时避免污染河流、水塘和其他水源。开花植物花期、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 5.应避免在后期喷雾,以免引起药害。使用时间以开花前为宜,使用浓度不应随意加大。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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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瞳孔缩小、大汗、流涎、呼吸困难、腹泻昏迷等症状。 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如溅到皮肤,应小心脱掉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和水清洗接触部位。如误服,立即携本标签就医。若诊断为辛硫磷中毒。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有效解毒剂为解磷定和阿托品。若诊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 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过程中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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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运时严防日晒雨淋,置于阴凉干燥处,保持良好通风,远离火源,加锁保存,避免儿童接触。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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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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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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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0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