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47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13 | 有效期至: | 2029-4-12 |
| 农药名称: | 氟铃·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威海韩孚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50-10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铃脲 | hexaflumuron | 2% |
| 辛硫磷 | phoxim | 1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475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威海韩孚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铃·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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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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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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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铃脲2%
辛硫磷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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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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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应于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 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田间施药最好在早晨或傍晚进行。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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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由氟铃脲、辛硫磷原药与乳化剂溶解在适宜的溶剂中配制而成的,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作用较快,对棉花棉铃虫卵及幼虫都具有较强的杀伤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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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本品对高梁、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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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会头痛、头昏、恶心、胃口不佳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送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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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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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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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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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4-1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