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243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 | 有效期至: | 2028-12-1 |
| 农药名称: | 甲氰·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60-92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氰菊酯 | fenpropathrin | 5% |
| 辛硫磷 | phoxim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2436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氰·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氰菊酯5%
辛硫磷2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 2、本品对瓜类、菜豆、甜菜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防降雨,请勿施药。 |
||||||||
|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驱避作用。可有效防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
|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害,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易分解,施药时要避免强光照射,宜在阴天或傍晚施药。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 2、急救措施:①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移到空气清新流通的地方;②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③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然后再按菊酯类农药中毒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与热源。 2、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本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08-12-0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