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24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2-2 | 有效期至: | 2028-12-1 |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纹枯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苯醚甲环唑 | difenoconazole | 15% |
| 丙环唑 | propiconazol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2465 | ||||||||
|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苯甲·丙环唑 | ||||||||
| 剂型: 悬浮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5%
丙环唑15%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用药时期:1、预防纹枯病,穗前5-7天用药,间隔10-14天后(即齐穗期)施第二次。均匀喷施,喷足水量。2、治疗用药应在水稻分蘖盛期发病初期第1次喷药,隔7-10天再喷施一次,最多施药3次。 |
||||||||
|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保护和治疗作用的杀菌剂,兼有内吸性和较长持效性 ,施药后易被植物吸收,并较快地在植物体内上下传导,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安全性好,该药对预防和治疗水稻纹枯病效果较好。 |
||||||||
|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不能与铜制剂或碱性物质混用。 3、请遵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 4、喷药时,应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口罩、手套。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5、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勿将药液或空瓶弃于水中,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施药时远离蜂蚕养殖区及鸟类保护区。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 6、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压烂后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 7、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8、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9、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
|
中毒急救措施:
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2、如吞服,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立即就医。3、本品无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密封后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 2、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热源的地方。 3、远离家禽、食品、饲料、种子和粮食,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上锁。 4、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食具、种子等混合贮存运输。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3-12-0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