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191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8-30 | 有效期至: | 2025-8-30 |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惠州市银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2024年7月11日,增加绿豆蚜虫。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6-20克/亩 | 喷雾 |
| 绿豆 | 蚜虫 | 15-25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蚜酮 | pymetrozine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1910 | ||||||||||||
| 登记证持有人: 惠州市银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蚜酮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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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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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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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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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稻飞虱发生初期或低龄幼虫期使用,推荐亩用水量30—60公斤/亩。2.于绿豆蚜虫发生初期施药,兑水30—40公斤/亩,均匀喷雾。3.在水稻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绿豆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4.若预计1小时内降雨或大风天,请勿施药。5.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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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绿豆蚜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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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做好自身防护,施药时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施药器具用后立即清洗,未用完的药品,应妥善保存。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不得与碱性农药或物质混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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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服:请勿引吐,立即送医就诊。对昏迷者切勿灌入任何东西。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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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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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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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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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8-30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