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25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4 | 有效期至: | 2028-12-3 |
| 农药名称: | 咪唑乙烟酸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怡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8-10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咪唑乙烟酸 | imazethapyr | 7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255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怡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咪唑乙烟酸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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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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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唑乙烟酸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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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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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制剂在大豆苗后1-3片复叶,杂草2-4叶期,采用背负式手动喷雾器茎叶喷雾。 2.远离其他作物施药。 3.本品每个作物生长周期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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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咪唑啉酮类内吸传导选择性大豆田专用除草剂,可防除大豆田常见一年生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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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施药初期对大豆生长有较明显抑制作用,但能很快恢复。 2.如按本推荐量使用,施用本品后12个月内,后茬可以种春小麦、玉米或大豆。 3.低洼地块,酸性土壤慎重。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对药敏感的作物如:白菜、油菜、黄瓜、马铃薯、茄子、辣椒、番茄、甜菜、西瓜、谷子、亚麻、高粱等均不能在施用咪唑乙烟酸3年内种植。 4.用药前请详细阅读本产品标签,用药整个过程中注意请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用药后及时清洗衣物、药械等。 5.施药时远离河、湖等水域,禁止在饮用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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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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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不能用铁或铝制容器包装贮存。 3.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食具、粮食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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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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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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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0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