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280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9 | 有效期至: | 2028-12-8 |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67-133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25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2805 | ||||||||
| 登记证持有人: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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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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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25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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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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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大豆苗后1-3复叶期,杂草2-5叶期,茎叶喷雾使用。 每季使用一次。 2、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 感作物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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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二苯醚类选择性除草剂,大豆田防除阔叶杂草极为有效。苗后使用很快被叶部吸收,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叶片黄化,迅速枯萎死亡。喷药后4-6小 时内降雨亦不降低其除草效果。药液在土壤里被根部吸收也能发挥杀草作用 ,而大豆吸收药剂后能迅速降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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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产生不同程度药害。 2、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 3、在大豆田干旱等不良条件下喷药,叶面会受到一些伤害,产生锈斑,严重时会有暂时萎蔫,但在一周后可恢复正常,不影响后期生长。 4、喷药完毕,喷雾器应彻底清洗干净。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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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眼中度刺激作用。 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 误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吸入应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就医。 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然后送医院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需要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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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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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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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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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0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