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305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0 | 有效期至: | 2028-12-9 |
| 农药名称: | 苄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2%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7.5-10克/亩(南方地区)10-15克/亩(东北地区) | 药土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32%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305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苄嘧磺隆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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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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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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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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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于水稻插秧后5—8天左右(杂草萌发初期至杂草2叶期前),南方地区每亩7.5-10克,北方地区每亩10-15克,拌10-20公斤土撒施,施药后保持水层3-5厘米,维持5-7天。 2. 本品对阔叶作物敏感,防止误用和药液漂移,以免造成药害。 3. 施药前要灌水3-5厘米,药后保水5-7天,不排水,不串灌,以免药剂随水流失,如水如水不足时缓慢补水。4.本产品中含有苄嘧磺隆有效成分,使用本产品的田块,需间隔90天种植下茬作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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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磺酰脲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通过阻碍氨基酸的生物合成,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而杀死杂草。有效成份可在水中扩散,进入水稻体内迅速代谢为无害的惰性化学物质。对移栽水稻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有较好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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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用前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田应耙平,以防露出水面田块影响药效。 2. 本品活性高,用量少,需准确称量。东北地区莎草科杂草严重地使用。 3. 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可排入水中。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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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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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原包装应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混合储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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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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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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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0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