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30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0 | 有效期至: | 2028-12-9 |
| 农药名称: | 氯氰·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威海韩孚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龙眼树 | 蒂蛀虫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50% |
| 氯氰菊酯 | cypermethrin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305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威海韩孚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氯氰·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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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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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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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50%
氯氰菊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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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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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低龄幼虫期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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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毒死蜱和氯氰菊酯混配而成的一种杀虫剂,具有较好的触杀、胃毒作用和一定的熏蒸作用,防治荔枝、龙眼树蒂蛀虫有较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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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荔枝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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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者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力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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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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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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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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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