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307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0 | 有效期至: | 2028-12-9 |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20-27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环唑 | tricyclazole | 7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3077 | ||||||||
|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三环唑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75%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在稻瘟病发病前或初发期,亩用本品20-27克兑足量水后均匀、细致喷雾。防治水稻苗瘟、叶瘟,可在有急性病斑出现或有发病中心(植株发病率3-7%)时施药;防治穗颈瘟一般在水稻破口期和齐穗期施药。视病情发展间隔7-10天,连续喷药2次,即可有效防治稻瘟病。 |
||||||||
|
产品性能:
本品是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具有内吸功能,能够被作物的根、茎、叶吸收并输送至植物各部,杀死植株表面及侵入体内的病菌。其作用机理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的形成,从而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在推荐使用范围内对水稻安全,主要用于水稻苗瘟、叶瘟及穗颈瘟的防治。 |
||||||||
|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2、不可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3、本品虽低毒,仍要严格按照《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施药时不可抽烟或饮食,施药完毕立即洗净手、脸及其它身体裸露部位。4、对鱼类有毒,施药时避免对水源、鱼塘的影响,施药后禁止在河塘等水源及鱼塘中清洗药械。5、建议与其他作用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
|
中毒急救措施:
1、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若沾染皮肤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溅入眼 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必要时就医。 2、若误食或中毒,应移至空气新鲜处,用浓盐水催吐,并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雨淋、日晒。2、储运过程中,不可与食物、种子、饲料等混放。3、放置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08-12-1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