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31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0 | 有效期至: | 2028-12-9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志诚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3111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志诚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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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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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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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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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低龄若虫、高龄若虫和成虫期施药,施药时对准稻丛基部,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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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杀虫剂,通过触杀、胃毒和熏蒸方式均有效,无内吸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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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禁止在蔬菜等作物上使用。2.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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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全身不适,头痛、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肌肉震颤、腹泻、烦躁不安,抽搐和呼吸困难等。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急救措施:如误服,服用阿托品或解磷定,并立即送医院治疗。 治疗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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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火源贮存;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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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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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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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