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329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1 | 有效期至: | 2028-12-10 |
| 农药名称: | 硫双威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75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硫双威 | thiodicarb | 375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3296 | ||||||||
| 登记证持有人: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硫双威 | ||||||||
| 剂型: 悬浮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硫双威375克/升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于害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用药效果最佳,视害虫发生情况,隔10—15天再次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
产品性能: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渗透作用。对虫卵也有杀灭作用,在虫害发生盛期用药,可有效降低后代种群数量。 |
||||||||
|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瓶子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不能与碱性和强酸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6.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21天。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 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08-12-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