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34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2 | 有效期至: | 2028-12-11 |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玉米田 | 多种一年生杂草 | 8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烟嘧磺隆 | nicosulfuron | 4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3454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烟嘧磺隆 | ||||||||
| 剂型: 可分散油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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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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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烟嘧磺隆4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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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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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使用时期为玉米苗后3-5叶期, 禾本科杂草2-4叶期, 阔叶杂草3-4叶期,每亩兑水30-50升,茎叶均匀喷雾,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品用在玉米以外的作物上会产生药害,施药时不要把药液洒到或流入周围的其他作物田里。 3、严禁用弥雾机施药,施药应选择在早晚气温低、风小时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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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磺酰脲类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是侧链氨基酸合成抑制剂。它可有效的防除稗草、马唐、狗尾草等禾本科杂草及马齿苋、苋菜、蓼等阔叶杂草。杂草受害症状为心叶变黄、失绿、白化,然后其它叶由上到下依次变黄。一般在施药后3-4天可以看到杂草受害症状,一年生杂草1-3周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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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标签,并严格按规定使用;或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使用本农药。 2、本品施药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为1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3、接触本剂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穿好防护衣服。工作时禁止吸烟和进食。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 4、配制药液前,先将药瓶充分摇匀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为避免药害产生,不要重复施药。 5、本品作物对象玉米为马齿型和硬玉米品种,不同玉米品种对本品的敏感性有差异,甜玉米或爆裂玉米对该剂敏感,不宜使用。初次使用的玉米种子,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一般玉米2叶期前及6叶期以后,对该药敏感,易产生药害。 6、有机磷药剂处理过的玉米对该药敏感,两药剂的使用间隔期为7天左右。 7、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泥泞、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8、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 9、本品对小白菜、甜菜、菠菜等有药害。在粮菜间作或轮作地区,应做好对后茬蔬菜的药害试验。 10、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黄隆、绿黄隆等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品。 11、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以避免使用其他农药时出现药害。清洗药衣、药械等时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水系,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可烧毁或深埋,不得留做它用,不能污染环境。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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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使用要注意安全。避免药物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一旦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接触本品如有不适感觉或误服发生中毒,应迅速离开现场,并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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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应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密封贮存;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防高温、防雨淋,轻搬轻放,确保无破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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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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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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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