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355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2 | 有效期至: | 2028-12-11 |
| 农药名称: | 高氯·马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豫珠恒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40克/亩 | 喷雾 |
| 棉花 | 棉铃虫 | 20-4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0.7% |
| 马拉硫磷 | malathion | 39.3%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3552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豫珠恒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高氯·马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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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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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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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0.7%
马拉硫磷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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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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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棉铃虫和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为宜。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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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1. 本品具有杀虫、杀卵的作用,击倒快、杀虫率较高。 2. 对抗性大龄幼虫效果较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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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次,14天;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甘蓝2-3次,10天,萝卜2次,14天。 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混合使用。施用均匀,不要随意增加使用剂量及用药次数。 3. 不能在桑园、鱼塘、河流、养蜂场等处及其周围使用本品,以免对蚕、蜂、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毒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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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为复配制剂,中毒急救时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清醒时才能引吐)。菊酯类农药中毒症状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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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 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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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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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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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