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358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2 | 有效期至: | 2028-12-11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田友生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60-9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60-9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60-9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3580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田友生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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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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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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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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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害虫始发初期开始用药,使用时对水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间隔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1-3次,施药后保持田间有水7天。 2、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降雨,请勿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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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兼有一定的渗透作用,主要作用于害虫神经系统中突触部门的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高度兴奋,痉挛、抽搐、最后瘫痪、死亡、击倒力较强,能有效防治水稻二化螟、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等害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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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3、施药时应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佩带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鸟类保护区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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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可出现头昏、头痛、乏力、恶心、呕吐、多汗、无力等症状;全身血胆碱酯酶降到正常的70%。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腹痛、腹泻等。重度中毒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呼吸麻痹。急救措施:使用或使用后如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携带标签到送医院诊治。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立即用大量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现场,移至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清水漱口后,立即携标签去医院就诊。5、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为解毒剂。医生应注意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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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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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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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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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