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362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2 | 有效期至: | 2028-12-11 |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锰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恶苗病 | 4000-6000倍液 | 浸种 |
| 水稻 | 稻瘟病 | 40-50克/亩 | 喷雾 |
| 黄瓜 | 炭疽病 | 60-8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咪鲜胺锰盐 | prochloraz-manganese chloride complex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3621 | ||||||||||||||||
| 登记证持有人: 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咪鲜胺锰盐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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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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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锰盐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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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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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浸种长江流域以南浸种1-2天,黄河流域以北浸种3-5天后用清水催芽。防治水稻稻瘟病应在稻穗破口初期第一次施药,工作用药2次。 2、防治黄瓜炭疽病时宜在发病初期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勿施药。 3、本品在黄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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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咪唑类杀菌剂,主要用于防治黄瓜炭疽病,水稻恶苗病、稻瘟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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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2、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等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不利影响、开花植物花、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泄漏处理:用两倍于泄漏的农药的吸收性物料如砂子、土或锯木屑盖住泄漏物,用扫帚清除。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年老、体弱、有病的人员,儿童,孕期、经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 8、浸药种子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的良种,浸过药的种子不可食用,也不可用作饲料。浸过药的种子储存或运输时应有明显标识,不可与普通种子混放。 9、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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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经口中毒低。 急救措施:如沾到皮肤上,立即用肥皂清洗干净,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洗15分钟并及时就医;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不可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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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贮存于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贮运过程中严防泄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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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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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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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