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370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5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 农药名称: | 氯氰·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60-7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6.6% |
| 氯氰菊酯 | cypermethrin | 3.4%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370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氯氰·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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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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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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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16.6%
氯氰菊酯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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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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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棉铃虫发生期可施药,在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施药最佳,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后有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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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在叶片上持效时间较长。其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体内神经系统胆碱酯酶和神经轴突毒剂,可引起昆虫极度兴奋、痉挛、麻痹,并产生神经毒素,最终导致神经系统完全阻断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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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注意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 3.本品有毒,勿将药液溅到眼内、皮肤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吸入。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 4.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安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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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抽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院对症治疗。误服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可用阿托品。如果判定为毒死蜱中毒,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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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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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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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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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