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388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5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 农药名称: | 吡虫·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惠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3%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梨树 | 梨木虱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30%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3%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3888 | ||||||||
|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惠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虫·毒死蜱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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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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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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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30%
吡虫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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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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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梨木虱低龄若虫发生期使用本品兑水对梨树均匀喷雾,直至叶面滴水为度。 2、使用本剂时,务必均匀喷洒,以利于在叶片组织上形成完整的保护膜。 3、本品对瓜类、莴苣、烟草、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5、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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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毒死蜱和吡虫啉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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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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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就医;接触皮肤,马上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治疗时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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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及易燃易爆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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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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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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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